一个排烟系统同时负担几个大小不一的防烟分区时,各防烟分区的排烟口和排烟支管的风速如何才能满足规范要求,一直以来是个比较棘手的问题。规范规定,排烟支管的风速不能超过20米/秒,排烟口不宜大于10米/秒。为满足规范要求的常规做法是:加大排烟支管的管径,增大排烟口的尺寸,使其排烟时的风速满足要求。这样一来,不但造成材料浪费,影响室内美观,甚至使较小防烟分区的吊顶空间变得更加狭小,管道布置及装修都极为困难,业主反响很大。举个例子说明:有一防火分区面积为600m2的KTV场所,各包厢的面积均为20m2,共15间,其余为大空间。常规设计是将大空间分割为两个均等的防烟分区,每个防烟分区的面积均为150m2,其余各包厢为独立的防烟分区,面积20m2,共15个。排烟系统的计算排烟量为18000m³/h。排烟系统的主干管及小包厢内的支风管的规格均要做到1000X320,排烟口规格则统一为1000X630才能满足规范要求。这里介绍一个比较合理的做法:当出现无法避免的大,小防烟分区面积悬殊时,可将各小防烟分区组合,设为一组风口,一个支干管。若任一小防烟分区发生火灾时,统一开启所有小防烟分区内的排烟口即可满足规范要求。用于本例的合理做法为:排烟系统的计算排烟量仍为18000m³/h。排烟系统的主干管及支干管规格1000X320不变,但进入包厢的支风管尺寸可仅为320X250,甚至更小(原则上风管断面仅需0.02m2),排烟口规格只需250X250即可满足规范要求。可见,如此改进,既节省了管材及吊顶空间,又能够满足使用要求。该做法值得推广。